浙江公務員省考具體學歷要求報考人員的學歷要求為大專以上。報考各級法院、檢察院機關法律職位的,應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學歷,報考省級機關的學歷要求為本科以上。
報考市以下機關的學歷等條件,由各市組織、人力社保部門根據用人機關招考專業(yè)要求研究確定。
另外本省戶籍和非浙江戶籍對于學歷的要求也有所不同,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人員。浙江戶籍人員在報考學歷方面不限制(大專及以上即可)。
第二類,非浙江省戶口的人員。這里自然包括大專學歷、本科學歷、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考生。首先,大專學歷的考生:根據當年招考政策,必須是“浙江省生源的當年應屆畢業(y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