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務員考試科目分為筆試和面試。公共科目筆試分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主要測查從事公務員工作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質。公共科目筆試全部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其中,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申論為主觀性試題,滿分均為100分。面試分為結構化和無領導小組面試。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主要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數(shù)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等部分。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主要測查與公務員職業(yè)密切相關的、適合通過客觀化紙筆測驗方式進行考查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
申論試卷由注意事項、給定資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組成。申論考試按照各級機關的不同要求,分別命制試題。申論考試主要測查報考者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貫徹執(zhí)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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