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教資考試考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和音樂知識與教育能力,音樂教資考試的報考條件是:
1、普通話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大專及以上學歷;
3、參加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說課;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
音樂老師的工作職責是:
1、認真鉆研教材,按照新課標的要求對學生進行音樂學科知識的傳授;
2、做好教學組織工作,保證課堂教學秩序和效率;
3、負責組織全校性的文藝匯演,并對各班進行指導。
音樂教資考試面試內容:
1、能夠根據(jù)學生實際和教學內容,有針對性地運用教學方法,采用多樣教學手段,因材施教,師生互動,教學相長,積極完成模塊教學任務。
2、能夠利用自身音樂特長,創(chuàng)設良好的音樂教學情境與教學氛圍,激發(fā)學生音樂學習興趣,鼓勵學生參與音樂實踐活動,提高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建立音樂表現(xiàn)自信心。
3、能夠對課堂音樂教學進行有效地組織與調控,重視教學現(xiàn)場的生成意義與課堂環(huán)境、資源的客觀變化,強調教學過程的學生參與,鼓勵學生在互動、互助中達成學習目標。
4、能夠在課堂中體現(xiàn)一定的教學策略,強調情感體驗,重視比較鑒別,關注合作探究,注重目標達成,能夠在教學中面向全體學生并鼓勵學生的個性發(fā)展,不斷提高音樂學習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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