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前,考生提交個人自傳(1500字左右),考察組結合個人自傳,通過實地走訪、個別談話、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報名資格進行復查,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考察情況作為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的主要依據。
體檢、考察可同步組織實施,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由招錄機關根據需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由招錄機關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在報考同職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