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在湖南省公務員審核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政審。湖南公務員政審是以《湖南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以及地方的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進行考察。湖南公務員政治審查主要是針對被審人員的思想品德、作風、組織紀律和法制觀念。
接下來由幺幺學姐根據(jù)湖南省人事考試網和湖南上岸鴨公考以及地方人事部門網站所提供的政審標準向大家簡要介紹一下湖南公務員政審的相關內容。
一、湖南公務員的政審標準有什么?
湖南公務員政審的標準包括以下內容:
1、關于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情況。
2、是否存在以下情形:
1.發(fā)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存在反對國家行為活動;
2.進入非法組織;
3.罷工、玩忽職守、貽誤工作;
4.壓制批評,打擊報復,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
5.貪污、行賄、受賄,謀取私利,違反紀律,浪費資財;濫用職權,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6.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
7.存在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行為活動;
8.觸犯刑律;勞動教養(yǎng);
9.開除公職、黨籍和學籍;
10.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
11.近三年內有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處分;
12.被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后不滿五年等有其他違法違紀不宜擔任公務員職務的其他情形。
二、怎么考核湖南公務員?
對湖南公務員的考核主要是在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以公務員的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jù)進行考核??己顺绦虬ㄗ晕铱偨Y和述職;領導對被考核人員進行考評;單位機關進行公示;機關負責人確定考核等級;通知被考核人員并簽署意見。
【特別提醒】對擔任機關內設機構領導職務公務員的考核,必要時可以在一定范圍內進行民主測評。
雖然上述內容我們知道了湖南公務員政審和考核的相關內容,但是由于湖南省各個部門的公務員管理政策不同、招錄機制不同,具體的考核辦法也有所不同。并且我國對領導成員和非領導成員的考核是兩套方法,非領導成員的考核適用公務員法中規(guī)定的程序,領導成員的考核適用其他相關規(guī)定。當然,想要成為湖南公務員的同學,對這些內容還是應該有一個大致的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