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市公務員報考條件中,其中一條就是必須具有能夠勝任相關職位的身體條件,因此擁有良好的身體素質也是公務員考試中不可忽視的內容。在面試結束之后,通過考試的考生也會面臨著體檢環(huán)節(jié),接下來跟著上岸鴨小編的步伐一起來看看上海市公務員體檢項目及體檢標準有哪些吧。
一、體檢項目
一般的體格檢查如身高、體重等,除此之外還有血常規(guī)、尿常規(guī),肝功,生化,彩超,胸片,心電圖等各個方面的檢查。公務員體檢項目是根據(jù)公務員體檢標準進行的,在公務員體檢標準中對哪些身體情況合格和不合格做出了嚴格的規(guī)定。
二、體檢標準(部分)
第一條: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有先天性心臟病,但不需要進行手術,或者經過手術后已經治愈,則合格。心臟聽診有雜音、頻發(fā)期前收縮等異常的情況,排除病理性改變,合格。
第二條:血壓收縮壓不超過140mmHg;舒張壓不超過90mmHg,合格。
第三條:血液系統(tǒng)的疾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合格。
第四條:除開經專科醫(yī)院檢查無變化合格外,其他結核病不合格。
第五條:慢性支氣管炎伴等,不合格。
第六條:嚴重慢性消化系統(tǒng)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后沒有出現(xiàn)嚴重并發(fā)癥者除外。
第七條:各種急慢性肝炎、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條:惡性腫瘤,不合格。
第九條:腎炎、腎功能不全等,不合格。
第十條:糖尿病等內分泌系統(tǒng)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愈者,合格。
以上就是上海市公務員體檢項目及標準的相關內容,需要進行體檢的考生可以多了解一下相關信息,做好充分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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