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相關政策
19、問:關于對部分有經濟困難的考生免費考試、體檢的問題如何處理?
答: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申請減免考試費用,并在提交相關資料且經上海市職業(yè)能力考試院審核確認后,按規(guī)定辦理減免手續(xù)。
20、問:入學教育的收費標準是什么?
答:按照市教委批準的收費標準每學年學費為6500元/人,以一年半學制計,共收學費9750元。住宿費每學年為820元/人,住宿標準按規(guī)定配置。
21、問:本次法院系統(tǒng)司法警察學員招考與本市2021年度公務員招錄考試如何銜接?
答:參加本次法院系統(tǒng)司法警察學員招考的考生,如同時還參加了本市2021年度公務員招錄考試或其他公務員類招錄考試,且已進入錄用程序的,本次司法警察學員招考程序自動終止。
七、關于報考者違紀違規(guī)處理和不誠信行為的處理
22、問:報考人員違紀違規(guī)如何處理?
答:報考人員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處理。違紀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的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3、問:《刑法》對于考試作弊有哪些新規(guī)定?
答:《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條規(guī)定:"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考生和其他人員違反《刑法修正案(九)》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4、問:對雷同答卷如何處理?
答:在閱卷過程中發(fā)現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經閱卷專家組確認的,由具體組織實施考試的考試機構給予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其作弊行為成立的,視具體情況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的規(guī)定處理。
八、關于疫情防控
25、問:本次招考在疫情防控方面有何要求?
答:在本次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嚴格按照國家和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招考專題網站將在筆試、面試等工作前及時發(fā)布具體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務必及時關注并遵照執(zhí)行。凡有虛假或不實承諾、隱瞞病史、隱瞞旅居史和接觸史、自行服藥隱瞞癥狀、瞞報漏報健康情況、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經發(fā)現,一律不得參加考試,造成影響和后果的,將依法依規(guī)追究相關責任。
同時,結合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時可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關于考試輔導教材
26、問:本次考試是否提供輔導教材、進行考前培訓?
答: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考生可以仔細閱讀《考試大綱》。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原標題:2021年度上海市法院系統(tǒng)司法警察學員招考政策問答
文章來源:http://www.shacs.gov.cn/CivilServants/CivilServantsDetail/4d196105-6e36-46f2-bca0-ee382384a3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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