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guī)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應聘,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guī)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連云港職業(yè)技術學院進一步咨詢確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將及時終止或取消考核(聘用)資格。對存在惡意填報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核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2.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核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應聘人員務必要保持報名時預留的通訊工具暢通,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核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4.對報名期間遇到的特殊情況,經研究后,將在連云港職業(yè)技術學院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2屆畢業(yè)生;
(2)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20〕9號)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fā)布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yè)單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4)2022年12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guī)定(含協(xié)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四)資格復審
1.考核前將對資格初審合格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工作由連云港職業(yè)技術學院人事處會同具體用人部門共同負責。
2.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時間:另行通知。
地點:連云港職業(yè)技術學院人事處(江蘇省連云港市海州區(qū)晨光路2號厚德樓429辦公室)。
3.資格復審材料
(1)《報名表》(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證;
(3)學歷學位證書,其中: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普通高校2022年畢業(yè)生須提供就讀院校蓋章的《就業(yè)推薦表》;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其他應聘人員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
(4)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第(1)項須提供原件,第(2)-(4)項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還。
4.應聘人員報名經資格復審通過后,方可參加考核。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5.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資格,被取消考核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結果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連云港職業(yè)技術學院陳述申辯。
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職業(yè)技術學院網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