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業(yè)單位考試中,刑法模塊是很多學生的“痛點”,要掌握清楚有關刑法的理論,也是很多考生需要下功夫的地方。今天,小編帶著大家復習一下刑法中的共同犯罪。
1.概念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2.特殊共犯
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3.對共同犯罪人的處罰
(1)主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處罰:①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對犯罪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負責任。
②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2)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處罰: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3)脅從犯:被脅迫參加犯罪的犯罪分子,是脅從犯。
處罰:對于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jié)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4)教唆犯:以利誘、慫恿或其他方法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是教唆犯。
教唆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例題】
1.(單選題)在村頭的小路旁,朱某伺機將與其有仇的王某打昏在地后逃跑,后同村趙某路過,見王某不省人事。將王某所帶手機和2000元現(xiàn)金偷走。本案中()
A.朱某、趙某構成共同犯罪
B.朱某構成故意傷害罪,趙某構成盜竊罪
C.朱某構成故意傷害罪,趙某構成搶劫罪
D.朱某、趙某共同構成故意傷害罪
【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犯罪概述。根據(jù)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朱某將王某打昏后離開了犯罪現(xiàn)場,后趙某路過將王某財物偷走。兩人不屬于共同實施犯罪,不成立共同犯罪,故AD項錯誤,不當選。朱某對王某實施了人身傷害,其構成了故意傷害罪。趙某趁王某人事不省之際,秘密竊取了王某的財物,構成盜竊罪。搶劫罪要求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梢姡w某未構成搶劫罪。故本題正確答案為B項。
2.(單選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
A.代替
B.指導
C.教唆
D.包庇
【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犯罪概述。根據(jù)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九條,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故本題正確答案為C項。
注意:以上信息均為手動整理,相關數(shù)據(jù)來源于網(wǎng)絡資料匯集整理,如有遺漏,歡迎留言補充,謝謝!2023年事業(yè)單位招考信息如有變動請以官方發(fā)布的最新數(shù)據(jù)為準,本文僅供參考。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3年事業(yè)單位公共基礎知識:刑法中的共同犯罪的主要內(nèi)容,祝大家考編順利,都能考上自己理想的單位。更多事業(yè)單位內(nèi)容咨詢,請登陸上岸鴨公考中的事業(yè)單位欄目。
模擬考試73,正式考能上70嗎?
模擬打敗80%的人?我有可能嗎?
事業(yè)聯(lián)考真題做完了,建議大量刷題嗎?
>>2023年事業(yè)單位面試網(wǎng)課答題秘訣,0元報名 ,趕快學起來!<<
>>2023年事業(yè)單位筆試提升計劃,0元免費試聽理清備考思路<<
>>>2023年上半年事業(yè)單位聯(lián)考預約入口!點擊查看招考人數(shù)!<<<
試題推送:(文件量過大,其余年份添加彈窗老師微信免費獲?。?br>
2022年5.21事業(yè)單位聯(lián)考職測真題及答案解析(A類).docx
2022年5.21事業(yè)單位聯(lián)考綜合應用能力真題及答案(B類).docx
2022年5.21事業(yè)單位聯(lián)考綜合應用能力真題及答案(C類).docx
相關閱讀:
2023年事業(yè)單位副科和公務員副科有什么區(qū)別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