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遴選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二)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三)一般應當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四)一般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五)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六)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七)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八)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