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登陸遴選機關網站查看資格復審具體地點,遴選機關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報名推薦表、筆試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證明遴選職位要求條件的其他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或未按規(guī)定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按該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
面試人選與遴選計劃人數的比例一般為3:1,對在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以該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個別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與遴選計劃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組織現有筆試合格人員進行面試。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詳見遴選機關網站面試公告。試工作由各遴選機關負責。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100分。各遴選機關可根據需要開展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設置情況詳見《職位表》,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安排在面試前進行,滿分100分,占面試成績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