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前各遴選機關對擬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報名推薦表》原件、學歷學位證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或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年度考核表復印件、遴選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凡有關材料不齊、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報考者面試資格。
(二)因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導致達不到面試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報考同一職位且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報考者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后仍未達到面試開考比例的職位,按通過資格復審的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員。
(三)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即為進入面試人員。
(四)對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全過程,遴選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隨時取消其遴選資格。
以上是“寧夏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需要準備什么材料”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相關知識,歡迎大家前往上岸鴨公考官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