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錄用人員在公開招考專題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報名序號等,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時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人員,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嚴格落實防疫措施。報考人員有義務隨時關注公開招考專題網(wǎng)站,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在考試前14天及時申領“天津健康碼”,自覺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并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做好信息填報等工作。
對招考職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等資格條件以及報名備注內容等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招錄機關的聯(lián)系方式可在職位表中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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