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yè),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符合《教師法》《教師
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和心理條件,志愿到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任教。符合新時代
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yè)行為一項準則要求,無刑事犯罪記錄和其他不得聘用的違法記錄。
2.具有教師資格證書。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持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報
考,并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3.報考崗位要求。應聘初中教師崗位的,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應聘體育、音樂、美術、心理健康教育崗位
的,要求所持有的教師資格證書任教學科(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考試類別中標注的學科)與報考崗位
一致。持有小教全科教師資格的畢業(yè)生,對報考學科不作限制。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的畢業(yè)生,不能報考體
育、心理健康教育崗位。
4.生源地考生、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二支一扶”計劃目服務期滿的志愿者,參加過半年以
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畢業(yè)生和碩士及以上畢業(yè)研究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