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成績及有關事項
1.筆試、面試成績所占比例
筆試《專業(yè)知識》的招聘崗位,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折合計算;筆試《綜合基礎知識》的崗位,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含片段教學、才藝展示、技能實操、專業(yè)技能面試等。其中,由片段教學+技能實操、專業(yè)技能+才藝展示兩項測評科目組成的面試,每項測評科目成績各占面試成績的50%)成績占50%的比例折合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
2.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
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若進入面試人數(shù)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數(shù)時,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3.總成績相同時的處理方法
同一崗位2名以上考生總成績相同時,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報經(jīng)當?shù)亟M織、人社部門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