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每年至少可以考兩次,考試分國家級考試和省級考試,國考每年舉行一次,省考時間由各省自行確定,在時間不沖突的情況下,考生可以分別報考不同地方的考試,是沒有次數限制的。
1、國考
國考一年舉行一次。國家公務員考試網提醒考生注意,國家公務員考試在啟動時間上有別于大部分省公務員考試。每年的國考會在上一年的下半年啟動,而一般各省公務員考試會在當年舉行(北京市考與上海市考同國考,會在上一年的11-12月份舉行)。
2、省考
各省公務員考試次數各有不同,大部分省份一年舉行一次,少數省一年舉行2次,廣東省每年會有3次公務員考試,下面是具體介紹:
(1)一年舉行一次考試的地區(qū)有:江蘇、浙江、安徽、江西、云南、海南、山西、湖南、遼寧、湖北、青海、陜西、西藏、貴州、內蒙古、河北、山東、甘肅、龍江、河南、北京、上海。
(2)一年舉行兩次考試的地區(qū)有:重慶、四川。從近幾年考試安排來看重慶、四川兩地每年有兩次招考,分別為上半年招考與下半年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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