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考申論評分標準主要側重兩個方面:一是要點是否齊全,二是語言表述和卷面的整潔、字跡清晰等。申論考試沒有唯一的、固定的標準答案,只有評分時的參考答案。
概括題、分析題、提出對策題的評分標準一般側重兩個方面:
一是“要點”是否齊全,這是評分標準的主要依據。
二是對語言表述和卷面的整潔、句子的通暢、標點的使用、字跡的清晰、錯別字和字數的要求。
根據以上兩個方面,試卷一般分為四類。
一類試卷,要點齊全,語言通暢,卷面整潔,句子通順,標點正確,字跡清晰,無錯別字,字數符合要求。分數在16~20分之間。又可以分為一類上和一類下。
二類試卷,要點基本齊全但表述略有不足,語言通順,卷面無明顯改動,標點符號沒有明顯問題,有個別錯別字,字數未達到要求(多字或不足),分數在11~15分之間。又可以分為二類上和二類下。
三類試卷,要點明顯不足,語言不通順,卷面改動較多,錯別字多,標點單一,字數較少,分數在6~10分之間。又可以分為三類上和三類下。
四類試卷,作答錯誤、跑題或者只有特別簡單的內容,分數在0~5分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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