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政審的親屬包括其直系親屬與旁系親屬,法律上直系親屬包括:祖父、祖母、父親、母親、丈夫、妻子、子女(包括養(yǎng)子女、繼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弟、妹)、孫子女。直系親屬證明是能夠證明直系親屬關系的材料,一般是在公安局開(得帶著戶口本去),法律上旁系親屬包括堂兄弟姐妹之間,表兄弟姐妹之間,伯叔,姑母,舅父,姨母之間。上岸鴨公考小編特整理以下信息供大家參考,具體如下:
一、公務員政審審什么親屬
通常在公務員考試進入政審環(huán)節(jié)的時候,除去核查考生本人的情況之外,也會對其親屬的情況下進行核查。至于核查的范圍,則包含了直系親屬以及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比如父母親、配偶、爺爺奶奶、哥哥弟弟、姐姐妹妹等等。
二、跟親屬能一起當公務員嗎
公務員之間如果存在配偶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亦或者是有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等情況的時候,那么就要考慮到任職回避,尤其是在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這樣的工作崗位上,有親屬關系的需要回避。而在不違背公務員法的情況下,有親友是公務員的人,一樣可以報考公務員,并且在滿足各項要求后獲得公務員身份。
想要報考公務員的人員,不僅自己要遵紀守法也要有不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親屬,這樣政審通過的概率才會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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