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考證、身份證(或護照)是參加考試的重要憑證。沒有準考證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考試;如考前遺失了身份證的考生,能夠持臨時身份證,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帶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蓋公章的身份證明,也可參加考試,而其他證件一律無效。天津市公務(wù)員考試注意事項:1.必須攜帶準考證進入考場,建議多打印幾份??忌坏眯薷摹稖士甲C》的任何信息,考試時如發(fā)現(xiàn)考生所持《準考證》與《考場底冊》信息不一致,將取消其考試資格。2.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攜帶,如果臨時丟失可以帶臨時身份證、護照進入考場。在“考場座次表”上簽到后,對號入座,并將兩證放在課桌右上角以便核查,開考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生中途不得退場,交卷時必須將所答試題(卷)、答題卡全部交回,否則按違紀處理。3.考生應(yīng)考時,應(yīng)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用于主觀題作答,為保證掃描質(zhì)量,不得使用其它顏色的鋼筆、簽字筆)、2B鉛筆及橡皮,嚴禁將其它書籍、文字資料、計算器以及手機等電子通訊工具帶入考場。嚴禁將試題(卷)、答題卡(紙)帶出考場。4.答題前,考生必須將姓名、準考證號準確填寫在試卷規(guī)定位置上,認真閱讀試卷的答題注意事項,嚴格按規(guī)定的題號和位置用規(guī)定的用筆作答,否則所答試卷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