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務員綜合成績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構成,計算方式為: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筆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具體比例請以最新招考公告為準)。
因為面試成績本身就是百分制,而筆試成績則需要換算。
1.筆試總分為200分的科目,需要用筆試成績除以2換算成百分制。
筆試兩科總成績=(筆試成績÷2)x40%+面試成績x60%
2.筆試總分為250分的科目,需要用筆試成績除以2.5換算成百分制。
筆試三科總成績=(筆試成績÷2.5)x40%+面試成績x60%
個別職位擬錄用人數與面試實際人數低于1:3比例的,招錄機關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減招,考生面試成績一般需達到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數,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進入體檢考察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