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務員報考學歷要求報考者需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經(jīng)上海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對特別優(yōu)秀村居干部和報考公安機關特警人員,可以適當調整報考年齡和學歷要求)。上海市公務員考試報考學歷相關條件:
1、非本上海市戶籍社會人員報考上海本市公務員,須具有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內),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的人員(含原人才類、就業(yè)類《上海市居住證》)。
2、報考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職位的,限具有本上海市戶籍人員;或者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內),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以上人員(含原人才類、就業(yè)類《上海市居住證》)。
3、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招考簡章》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
非應屆畢業(yè)生身份的高校集體戶口及各省市駐滬辦事處工作集體戶口人員,參照以上條件標準報考。
4、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wǎng)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yè)生取得畢業(yè)證后,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同時,學歷證書需通過國家有關部門學歷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