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事業(yè)單位考試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成績采取百分制,綜合成績最低合格分?jǐn)?shù)線為65分。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jié)合的方式。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成績采取百分制,綜合成績最低合格分?jǐn)?shù)線為65分。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即參加面試人數(shù)少于或等于招聘計(jì)劃數(shù)的崗位),綜合成績最低合格分?jǐn)?shù)線為65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應(yīng)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shí),原則上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nèi)韵嗤?,加試一場面試,?yīng)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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