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總成績計算
1.公共科目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科目數)×50%+面試成績×50%。
2.公安機關職位和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40%+申論×30%+專業(yè)科目考試×30%+面試成績×50%。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報考人員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筆試成績相同的,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科目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六)體能測評(人民警察職位)
報考各類各級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須按要求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只進行一次,其中4×10米往返跑項目測評次數不超過2次,1次達標視為合格。
體能測評按招考職位計劃人數1︰2的比例,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體能測評。成績當場公布,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體能測評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見附件7)執(zhí)行。
(七)體檢
1.體檢組織和標準
按職位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各地(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自治區(qū)區(qū)級招錄機關(單位)在本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組織體檢。
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詳見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
報考各級各類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體檢標準按照上述標準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見附件8)執(zhí)行。
2.體檢要求
體檢人員按照各地(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各招錄機關(單位)的通知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
招錄機關(單位)或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可提出復檢要求。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規(guī)定,經地(州、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在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根據不同情形按照“當場、當日、7日內”時間段規(guī)定的復檢項目進行復檢。復檢原則上不在同一醫(y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體檢費由體檢醫(yī)院收取,按照體檢醫(yī)院的標準執(zhí)行,由參加體檢的報考人員承擔。
(八)考察
各地(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自治區(qū)區(qū)級招錄機關(單位)按規(guī)定對報考本地、本機關的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疾靾猿职颜螛藴史旁谑孜唬攸c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和政治傾向,特別是在維護祖國統(tǒng)一、維護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wěn)定等大是大非問題上,是否始終做到認識不含糊、態(tài)度不曖昧、行動不動搖,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一票否決。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
被考察人員應認真填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2020年度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考察表》(見附件9),并將個人檔案一并報考察部門審核。
在考察中,經審定不符合招錄條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的人員,考察結論為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應屆畢業(yè)生因畢業(yè)院校原因不能及時提供檔案材料的,須提供院校相關證明材料。
(九)公示
筆試、面試、體能測評(人民警察職位)、體檢、考察全部合格的擬錄用人員,經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在新疆人事考試中心網(http://www.xjrsks.com.cn)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
(十)錄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在一定時間內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公示期滿后,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擬錄用人員自行解除與原單位之間簽訂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否則不予錄用。
新錄用公務員辦理錄用手續(xù)后(不含政法專項編制新錄用的人民警察、南疆四地州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選調生),全部到南疆四地州農村幼兒園支教一年,支教工作結束后,回到其所在招錄機關(單位)工作。支教考核情況作為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的主要依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區(qū)公務員初任培訓工作的意見》(新人社發(fā)〔2010〕145號),新錄用公務員須參加初任培訓,初任培訓情況作為試用期滿考核的內容。
四、監(jiān)督、紀律及其他要求
(一)各地(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自治區(qū)區(qū)級招錄機關(單位)須強化公務員考試錄用紀律監(jiān)督。
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將組成督導巡視工作組對全區(qū)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進行督導巡視。
(二)根據刑法修正案(九)、《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發(fā)〔2016〕85號)等相關規(guī)定,對違反規(guī)定的考官以及報考人員進行嚴肅查處。
(三)參加招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之間有親屬關系以及其他可能影響考試結果利害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
(四)根據《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第二十條,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在機關主要領導與本人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職位。
五、信息發(fā)布
本次考試錄用《招考公告》在新疆黨建網(http://www.xjkunlun.cn)、新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ttp://www.xjrs.gov.cn)、新疆人事考試中心網(http://www.xjrsks.com.cn)發(fā)布。
網絡報名、成績查詢、公示均通過新疆人事考試中心網(http://www.xjrsks.com.cn)實施。
本《招考公告》確定的時間、地點等,因特殊情況發(fā)生變化的,均以上述網站公告為準。
六、政策解釋
本《招考公告》由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有關職位方面的具體問題,可電話咨詢《職位表》發(fā)布的聯系電話,由招錄機關(單位)負責解答(見附件10)。
其他有關事項詳見各附件。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公務員局
2020年7月8日
點擊下載
附件列表:
1.附件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2020年度面向社會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職位表
2.附件2:專業(yè)目錄網址鏈接
3.附件3:政策解讀
4.附件4:現場報名須知
5.附件5: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6.附件6:專業(yè)科目考試大綱
7.附件7: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8.附件8: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9.附件9:考察表
10.附件10:政策服務監(jiān)督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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