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試與資格復審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成績采取百分制,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綜合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采取直接面試的崗位,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
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原則上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或沒有筆試環(huán)節(jié),加試一場筆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加試成績排列。
1.筆試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內容包括政治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公文寫作、科技人文知識、各崗位需要的專業(yè)知識等。
報考人員應按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與報名時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的不得參加考試。身份證過期、丟失的請及時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身份證。
按照國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參加考試前須接受手機健康碼查驗及體溫測量,健康碼綠碼及體溫測量正常者,方可參加考試??忌M入考點要服從現場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離。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以及手機健康碼綠碼(不能提供健康碼綠碼的,須提供筆試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缺少證件及有關證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各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具體實施。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本科及以上學歷需提供)、報到證(或具備取得報到證的證明)、資格證(或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第二代身份證(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頁面的戶口簿)以及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已就業(yè)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2021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不含2019年、2020年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和學位證者,提供學校出具的能夠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報到證的證明、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視同為2021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戶口、檔案、組織關系等的存放證明(主要是檔案存放證明)和個人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應提供合格證,暫時未發(fā)放合格證的,可以先提供《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縣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市教育局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市委或市人社局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市委蓋章,“農業(yè)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業(yè)農村局審核蓋章);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須提供退伍證。定向、委培畢業(yè)生,須由定向、委培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應聘人員畢業(yè)院校按照一級學科發(fā)放畢業(yè)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yè)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期間,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結束后,任何環(huán)節(jié)任何原因造成的缺額一律不予遞補。
3.面試
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的時間、地點、形式等在原公告網站公布。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總分100分。主要測試報考者從事工作所需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臨場應變、邏輯思維、語言表達、儀容氣質等方面的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即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的崗位),綜合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
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應于當天公布。
(三)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1.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有行業(yè)標準的按相關標準執(zhí)行。體檢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應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yī)院復檢。招聘單位、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yī)院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zhí)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2.考察內容:主要對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進行考察。不按規(guī)定參加考察者,視同放棄資格。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原發(fā)布公告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批復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事業(yè)單位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四、咨詢、監(jiān)督電話
本次公開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可咨詢各用人單位。
1.臨汾市委信息化中心0357-2090713
2.臨汾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0357-2090900
3.臨汾市機構編制研究中心0357-2090607
4.臨汾市委黨校0357-3157020
5.臨汾市科普宣傳教育中心0357-2013381
6.臨汾市政協信息中心0357-2689662
7.臨汾市財政局0357-2091803
8.臨汾市鄉(xiāng)村振興研究院0357-2011962
9.臨汾市體育場館服務中心0357-2012368
10.臨汾市殘疾人就業(yè)服務中心0357-2016545
11.臨汾市殘疾人康復服務中心0357-8893990
12.臨汾市社會福利院0357-2099067
13.臨汾市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中心0357-2036339
14.臨汾市文化藝術學校0357-2596722
15.臨汾市圖書館0357-6719603
16.臨汾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0357-2029505
17.臨汾市公共衛(wèi)生應急服務中心0357-2099628
18.臨汾市衛(wèi)生健康綜合行政執(zhí)法隊0357-2313850
19.臨汾市婦幼保健院兒童醫(yī)院0357-2217808
20.臨汾市中心醫(yī)院0357-2399061
21.臨汾市人民醫(yī)院0357-2695028
22.臨汾市急救中心0357—3110120
23.臨汾市榮軍康復醫(yī)院0357-2881771
24.臨汾市外事辦0357-2091209
25.臨汾市統(tǒng)計局0357-2091263
26.臨汾市藥械集中招標采購中心0357-7183608
27.臨汾市數字政府服務中心0357-2105163
28.臨汾市信訪服務中心0357-2090280
29.臨汾市扶貧開發(fā)中心0357-7182680
30.臨汾市金融服務中心0357-2091161
31.臨汾職業(yè)技術學院0357-3087638
32.臨汾職業(yè)技術學院附屬醫(yī)院0357-2023919
點擊下載:
附件1:臨汾市2021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表(35家單位113人).xls
附件2: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xls
中共臨汾市委組織部 臨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1日
原標題:臨汾市2021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rsj.linfen.gov.cn/contents/72/7644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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