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應當按照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進行界定。比如,到基層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的,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一般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一般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基層工作時間可累計計算。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市(地、州、盟)、縣(市、區(qū)、旗)、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村(社區(qū))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工作過(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不在此列)。軍隊轉業(yè)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xiàn)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曾在市(地、州、盟)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直轄市區(qū)(縣)機關工作經歷視同為基層工作經歷。
除報考專門面向選調生的公開遴選職位外,報考其他職位均應符合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沒有規(guī)定的,須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
以上是“中央遴選公務員考試基層工作經驗時間界定”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相關知識,歡迎大家前往公務員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