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考察形式
根據(jù)筆試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選調人數(shù)與考察人選數(shù)1:2的比例確定,并進行考察;未達到1:2的,等額確定考察人選,并進行考察;考察內容包含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自身素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自律情況等,考察實行百分制量化評分。
二、組織考察需提交材料:
(1)考察對象信息采集表(附件3)1份;
(2)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工作期間受處分處理文件復印件1份;
(4)現(xiàn)任崗位聘用協(xié)議復印件1份;
(5)工作業(yè)績、論文、論著等工作能力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1份(沒有的可以不提供);
(6)考生認為對組織考察有幫助的其它材料。
三、公開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水利事業(yè),業(yè)務精湛,實績突出,樂于奉獻,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和心理素質;
4.學歷:具有大專及以上國家承認學歷;
5.年齡: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78年9月6日以后出生);
6.專業(yè):水利類及相近專業(yè)或從事水利工作的專業(yè)技術人員;
7.含試用期在內鄉(xiāng)(鎮(zhèn))服務年限滿5年(即:2018年9月6日前參加工作),“四項目”人員服務期間不計算為鄉(xiāng)(鎮(zhèn))服務年限;
8.近三年年度履職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9.同意按照選調單位崗位設置辦法、崗位結構比例、崗位空缺情況進行崗位聘用;
10.符合《墨江哈尼族自治縣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管理辦法》(墨政辦發(fā)〔2022〕55號)有關規(guī)定。
(二)不符合報名情況
1.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被追責問責影響期未滿的或期滿但影響使用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4.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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