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師資格考試成績查詢通常是在考試結束后一個月以后進行查詢,查詢入口網(wǎng)站為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
教師資格證的筆試合格線是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確定。由于教資筆試考試各科目之間存在相對的難度差異,教育部考試中心為保證公平的錄取原則,因此,設定的教資筆試考試各科目合格線的不盡相同的。為統(tǒng)一各考試科目分數(shù)合格線,教育部考試中心采用了線性轉換的方式。即卷面150分,按標準轉換為120分制,70分以上為考試合格。
教師資格證筆試所考的科目為: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2個科目,科目一為綜合素質(幼兒園),科目二為保教知識與能力。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2個科目,科目一為綜合素質(小學),科目二為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中學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為3個科目,分別是綜合素質(中學)、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