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原則是根據(jù)一定的教學目的和對教學過程規(guī)律的認識而制定的指導教學工作的基本準則。教學原則貫穿于各項教學活動之中,對它的正確和靈活運用,是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保證。教學原則一共有八項原則,下面上岸鴨公考就分別給大家介紹八個教學原則的基本含義以及相關的具體闡釋,下面是直觀性原則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到大家的復習。
(一)直觀性原則
1、基本含義
直觀性原則是指教學中要通過學生觀察所學事物或教師語言形象的描述,引導學生形成對所學事物、過程的清晰表象,豐富他們的感性認識,從而使他們能夠正確理解書本知識和發(fā)展認識能力。
2、教育闡釋
(1)荀子的“不聞不若聞之,聞之不若見之”“聞之而不見,雖博必謬”,提出了在學習中不僅要“聞之”,更要“見之”,這樣才能“博而不謬”。
(2)夸美紐斯在?大教學論?中指出,凡是需要知道的事物,都要通過事物本身來進行教學。也就是說,要盡可能地把事物本身或代替它的圖像放在面前,讓學生去看看、摸摸、聽聽、聞聞等。
(3)烏申斯基指出,一般來說,兒童是依靠形式、顏色、聲音和感覺來進行思維的。
3、直觀教學的種類
(1)實物直觀:即直接感知要學習的實際事物的一種直觀方式,包括觀察各種實物及標本、演示實驗、進行參觀。
(2)模象直觀:是對事物的模擬形象進行直接感知的一種直觀方式,包括觀看各種圖片、圖表、模型、幻燈片、錄像帶、電視和電影等。
(3)言語直觀:是在形象化語言的作用下,通過學生對語言的物質形式(語音、字形)的感知及對語義的理解而進行的一種直觀形式。
4、貫徹此原則的要求
(1)正確選擇直觀教具和現(xiàn)代化教學手段。
(2)直觀與講解相結合。
(3)重視運用言語直觀。
(4)要防止直觀不當與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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